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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益所有人之VIE架构解析

在受益所有人语境下,自然人实施实际控制的方式之一是通过“协议约定”。这一方式很容易让人想到典型的协议控制关系,即,VIE架构下的协议控制关系。围绕VIE架构相关的概念与定义,通过两家具有VIE架构的公司示例,进一步认识并了解VIE。

一、VIE  

Variable Interest Entity,简称VIE。字面直译为“可变利益实体”,或称为“协议控制框架”。之所以称为协议控制框架,源于VIE架构下,实体间的关联关系是借助协议或合同安排。在一揽子协议或合同安排下,境外注册实体可获取大部分经济利益或有权决定有重大影响的活动。

VIE架构,顾名思义是指一种“架构”。该架构涉及境外实体、境内实体两个部分,详见下文VIE架构示例图。

VIE实体,是对多家存在协议安排的VIE实体共同构成的实体集合的一个统称。即,VIE架构下的VIE实体通常有多个。就单个VIE实体而言,除了自身是境内注册公司以外,单个VIE实体常由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(比如阿里经优化的VIE架构),或单个VIE实体虽然由自然人持有,但实际收益或控制权仍归属海外注册实体及其控股子公司(比如网易旗下的杭州雷火)。
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从“中国内地注册”这一角度,在VIE架构下、有两类中国内地注册公司,一类是被控股的内地注册子公司(如WFOE),即被内地以外注册实体所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;另一类即是注册在内地的VIE实体。“协议安排”在VIE实体与内地子公司之间存在。比如,根据相关协议安排,VIE实体授权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投票和任命董事的权利等。

就VIE实体的“作用”而言,除了通过相关协议安排,规避法律对外资在增值电信服务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的限制以外,VIE实体同时持有对控股公司至关重要的牌照或主要资产。


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,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,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,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。

--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(主席令第26号)

七、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

20、电信公司: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,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0%(电子商务、国内多方通信、存储转发类、呼叫中心除外),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。

21、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出版服务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、互联网文化经 营(音乐除外)、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(上述服务中,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)。

--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


二、WFOE  

WFOE,Wholly Foreign-Owned Enterprise,是外商独资企业的缩写。WFOE可视为内地以外注册实体与内地VIE实体的“联结点”,如下图所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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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协议安排  

VIE架构下的“协议”,是指境外注册实体与境内经营实体之间签署一系列协议,包括股权质押协议、管理权委托和利润分配协议、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、借款协议、经营协议、合作协议、许可协议、独家购买权协议、独家咨询协议、独家服务协议等等。另外,“合同安排”是另一种常见的表达方式。在VIE语境之下,两种表达方式内在的业务含义相同。

“协议安排”或“合同安排”的言下之意,表示两家实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是“合同性”(contractual)、而非“所有权”(ownership)形式的关联。

四、示例  

以网易(NetEase, Inc.,开曼注册,控股公司)为例,根据其《2023年度报告》-《与主要VIE实体订立的VIE实体安排》章节所披露,主要VIE实体(如广州网易、杭州雷火)及相关公司间的合同安排关系整理如下图。红色虚线表示实体与实体之间是通过“合同安排”建立的关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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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
1. 上图根据NetEase, Inc. 《2023年度报告》-架构及业务性质(续)_(b) 经营性质_与主要VIE实体订立的VIE实体安排整理得出。

2. NetEase, Inc. 《2023年度报告》:NetEase, Inc.,其并非中国运营公司,而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,其运营主要通过(i)我们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及(ii)与总部设于中国大陆的可变利益实体(或VIE实体)的合同安排进行。

3. NetEase, Inc. 《2023年度报告》:根据有关合同安排,VIE实体的收入大部分流向NetEase, Inc.及其子公司。根据该等协议,网易杭州、博冠及若干其他子公司向VIE实体提供技术顾问及相关服务。

2014年9月,阿里巴巴通过VIE架构在纽交所成功上市。根据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《2024财务年度报告》,其代表性VIE实体含: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、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、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、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、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及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。

在經優化的VIE結構下,各有關VIE實體已與相應的子公司簽署獨家服務協議。依據該協議,相關子公司向VIE實體提供獨家服務。作為對價,VIE實體向我們的子公司支付服務費,在適用中國法律允許前提下,服務費應根據我們的子公司提出的金額確定,以將VIE實體絕大部分利潤轉移給我們的子公司。

--2024財務年度報告-業務概覽-獨家服務協議(节选)

五、受益与控制  

从VIE实体自身出发。其主要受益人(或称权益持有人)或是自然人,具体表现为自然人直接持股该VIE实体(名义股东)。或是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(仅穿透一层,比如阿里经优化的VIE结构)。但由于存在协议安排这一方式,主要受益人无论是“自然人”、还是“公司”,其是否真正享有收益,仍需看协议安排的具体内容,从而确定真正的主要受益人(权益持有人)。

通过协议安排或合同安排这一形式,境外注册实体能够实质性地控制境内公司的运营和财务。即,这里的“控制”依赖于“协议”(或合同),从协议所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中,境外注册实体得以受益。该实体可以取得绝大部分经济利益,并将境内VIE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至境外注册实体的经营业绩当中。

结 语

由于受益所有人为自然人,该语境下的“协议约定”实际指向的是自然人通过“协议约定”享有收益权/表决权,或实施实际控制;VIE架构语境下的“协议约定”,往往是多个“实体”间通过协议或合同安排,实现收益(利润转移)及控制权的上收。

实务中探讨VIE架构下的受益所有人,仍需进一步判断所需识别的客户属于架构中哪一层级的实体,并辨析该实体在架构中被赋予的角色和对应协议(如存在)所承诺履行的义务,进而明确相应实体的受益所有人。